「所有藝術都有相通之處。」
由文學到音樂的過渡,一般會想起詩,因為其結構和體裁與有節奏和韻律的音樂相似。盧定彰卻笑言:「我對詩的感覺不大,最吸引我的是中短篇小說。我對不同藝術形式的結構有興趣,例如非線性敘事等不同結構。在小說、散文中,這些結構較多。」
盧定彰以文學發現音樂的淵源,要回溯到2017年與香港和聲的合作,以粵語演繹西西的《瑪麗個案》。由於需要整合音樂的文本,所以他有系統地閱讀文學,由南來4、50年代,一直至近代香港文學。當中他被《瑪麗個案》的文本深深吸引住。
「很像音樂結構,用原本有的新聞,拆開六七段,再加上自己的文字。很像Refrain、Chorus(副歌)等音樂結構,不斷重複而有variation(變化)。」這種在文本中想像出音樂的形式、節奏,旋律的形象,就是他從文學發現音樂的創作過程。
「只是喜歡文本,那需要做創作嗎?」
對於改編,盧定彰認為重點放在新的藝術形式,而非單純的搬字過紙。以歌劇為例,他的詰問在於如何透過新藝術(歌劇)形式,突顯文本的意義。而不是執著要將整個故事塞進新的藝術形式,或是單純的影像化。
擺脫文學的框框,歌劇是一種音樂形式去吸引觀眾,是音樂作品。「(作為作曲家)什麼時候Duel(合唱)、Solo(獨唱)、Instrumental(純音樂)?我要從音樂角度去思考歌劇的結構、音樂的架構,再回歸文本,如何揉合兩者。」但盧定彰亦承認這種風格的改編,會有潛在的危機,例如被批評為純粹消費文本。當中的困難,就如他所補充:「如何保留文本意義、文學性,又可以在新的媒介發揮。」
而這是有可能達成的,他正正指出Drive My Car 作為文本改編的完美例子。「用電影語言,將文本的essence(精髓)發揮得很好。」這也需就是改編的意義,從新的藝術語言出發,凸顯文本的涵義。
「粵語譜曲,不能只停留於技術性的東西。」
作為香港作曲家,盧定彰對粵語作曲,有很深刻的體會。
「粵語作為有調性的語言,文字本身已帶有音韻。」這對盧定彰而言,卻是靈感的泉源。無調性的語言只能由白紙出發,但粵語本身已有節奏、音韻,他便能由更多基本素材出發。而儘管於海外留學多年,他卻認為許多西方的作曲技法,並不能套用在粵語身上。
「傳統西方音樂,有某些做法例如寫合唱,對位法(counter point),想不同旋律distinctive(與眾不同),旋律就應該有不同方向。但粵語的問題在於它的音調是固定的,如果同時向上、向下,總有一方的音調會錯。」他說。
這也讓盧定彰意識到粵語譜曲,也許就是不能跟從西方技法,也許就是需要新的解決方法去突破原有對音樂的想像。但他同時強調:「這只是技術層面,處理完只是代表音調正確,不代表作品有否表達文本。粵語譜曲,不能只停留於技術性的東西。」那粵語譜曲,追求的又是什麼?盧定彰認為,不論什麼語言,音樂作品追求的,是能否表達到文字的意境或音樂的狀態給觀眾進入。
「Opera(歌劇)是一個larger than life(非凡的)的art form(藝術形式)。」無論是香港的歌劇、義大利的歌劇,有時候文字並不是重點。盧定彰以 Queen of the Night aria(夜后的詠嘆調)為例,就算是當地人也未必聽明白歌詞,但音樂的設計、氣氛的安排、旋律的表達、聲音的質感,卻全都讓觀眾感受到角色的存在。語言,只是帶來另一個層次去欣賞。
那麼粵語譜曲,既獨特,卻也普世。亦一如盧定彰所總結:「粵語還未完全被發掘,如何(把唱粵語)利用為想像的一部分,還有發掘的潛力。」